行政長官李家超6月19日回應大埔宏福苑大火責任追究問題,強調追究過程必須公平公正。他說:「過程及方法一定要公平公正,並非只基於個人喜好或偏見,而是按事實證據、錯失的嚴重程度,以及考慮相稱性以決定懲處。」他並指出,追究責任的首要是追究刑事責任。
李家超表示,目前兩個執法部門已就宏福苑大火檢控7人及2間公司,合共25項罪名。他強調,追究責任的過程及方法一定要公平公正,並非只基於個人喜好或偏見,而是按事實證據和錯失的嚴重程度,並考慮相稱性以決定懲處。
大埔宏福苑大火發生超過半年,造成多人死傷。李家超於去年12月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目標在委員會落實運作起9個月內完成檢討工作。他對委員會的進度表示有信心,認為工作進展與預期一致,待委員會提交報告後,政府會認真落實報告建議。
針對大火揭示的圍標問題,李家超批評相關不法分子是「既得利益者」一部分,形同將其利益「建立在市民的金錢、危險之上」,必須予以打擊。對於大律師公會及競爭事務委員會建議修例將圍標行為刑事化,李家超表示會積極考慮,並認同方向正確。
李家超又指出,驗樓、驗窗、消防等方面的違規問題存在已久,除了法律層面的新建議,更重要的是要進行系統性改革。他表示,獨立委員會的建議將是他考慮系統改革的主要部分,政府亦同步進行多項研究及分析,包括如何加強針對貪污方面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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