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提七項建議優化調解框架 下半年交立法會審議

律政司提七項建議優化調解框架 下半年交立法會審議

律政司6月16日宣布,轄下調解監管制度工作小組已完成檢視香港調解規管框架,並提出七項建議措施以完善相關規管制度。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計劃今年下半年將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工作小組於2024年年底完成全面檢視,並在去年完成持份者諮詢後敲定七項建議,重點包括維持調解作為非持牌活動,不設強制發牌或認證制度;透過修訂法例賦予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香港調評會)在當事人未能就調解員人選達成共識時的法定委任權力;以及由香港調評會全面主導《香港調解守則》的檢視、管理及施行,並建立投訴處理及紀律處分框架。律政司發言人指出,目前已展開持份者諮詢,目標是下半年提交立法會審議。

林定國在社交平台解釋,完善調解制度是法律服務回應諮詢三大策略方向的具體工作之一,旨在推動調解「普及化、國際化、專業化」。他強調:「普及化的關鍵在於市民大眾多用調解。」他續稱,國際化最重要是不設任何規範限制人員在香港做調解,故不設發牌制度;專業化則以專業自主為大原則,強化香港調評會在維護專業水平包括紀律方面的重要角色。

政府自去年2月6日起已將調解條款納入政府適用合約作為整體政策,最新統計數字顯示,在政策適用範圍內的政府合約已有超過95%按照規定納入調解條款。律政司歡迎並採納工作小組的建議,會積極推進落實相關措施,並繼續與香港調評會及業界保持良好溝通,鞏固香港作為「調解之都」的地位。

為配合行政長官《施政報告》中加強調解專業認證和紀律事宜制度規管的政策措施,律政司於2024年10月成立工作小組審視現有框架並提出優化建議。其餘建議還包括加強推廣《調解守則》,以及由香港調評會代表業界積極參與全球爭議解決討論,促進與世界各地調解機構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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