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務省8月21日上午對死刑犯高見素直(58歲)執行死刑,他因2009年在大阪市此花區一間彈珠機店縱火、殺害5人而被判死刑確定。這是繼2025年6月以來約1年2個月再次執行死刑,也是高市早苗政府去年10月上台以來首次執行,由法相平口洋下令。
根據確定判決,高見死刑犯於2009年7月5日,在住所附近的彈珠機店潑灑汽油並點火,導致4名顧客和1名員工被燒死,另有10人受輕重傷。他在案發翌日自首被捕。辯方在審訊中主張「受妄想影響,責任能力有限」,但一審大阪地方法院、二審大阪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均認定其具完全責任能力,最高法院更指其犯行屬「有計劃的無差別殺人,殘酷至極」。
辯方亦曾主張絞首刑違反憲法第36條禁止殘虐刑罰的規定,但三級法院均裁定合憲。此案一審由國民參與的裁判員制度(由隨機選出的市民與法官共同審理)審理,是絞首刑是否合憲首次獲市民意見反映的案例。
法務省對上一次執行死刑,是2025年6月對2017年神奈川縣座間市9人殺害案的白石隆浩死囚。死刑制度方面,2024年有專家會議建議在國會及內閣下設立會議體,根本檢討現行制度,同一年度確定死囚袴田巖獲再審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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