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為配合9月推出「額外地積比率先導計劃」於2026年8月19日,轄下規劃署、地政總署和屋宇署發出聯合作業備考,詳列要求與安排。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在記者會上表示:「過去10年,約八成重建項目新建住宅單位來自私人發展項目,但收購成本及發展參數限制令市場參與度未見活躍。」她指出,面對樓齡達50年或以上樓宇每年增加超過500幢,甚至未來15年每年平均增加超過700幢,有必要以創新及大刀闊斧政策,推動市場重建,應對樓宇老化遠超重建速度。
當局指出,先導計劃(即容許發展商在指定舊區重建時,可額外獲得20%樓面面積的計劃)下,發展商如承諾拆卸位於7個舊區、樓齡達50年或以上、地盤面積不小於700平方米的住宅樓宇,並重建作住宅用途,將可獲提供額外20%免補地價總樓面面積作為鼓勵。
計劃為期5年、至2031年8月31日,地政總署將於期內接受有關契約修訂申請,並會施加契約條件包括加入重建限期及罰則,確保發展商依期落實。發展局會適時評估成效,並視乎市場反應,按需要調整細節,包括考慮是否延長先導計劃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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