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國務院8月18日公布關於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新修訂條例將於9月20日施行,內容涵蓋擴大提取用途、提高違法懲處力度,並允許靈活就業人員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
根據修改決定,職工可用住房公積金帳戶存儲餘額裝修自住住房;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須在受理提取申請3日內、貸款申請10日內作出決定。條例亦明確,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等手段違法提取住房公積金的,3年內不得提取或使用公積金貸款;違法獲得貸款者,5年內不得提取或使用公積金貸款。國務院表示,此次修改旨在「更好滿足多樣化住房消費需求」。
條例增加規定,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願繳存住房公積金,按規定享受相應政策支持。此外,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將主要用於建立貸款風險準備金、管理中心管理費用,以及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等住房領域公共支出的補充資金。
新條例要求加強住房公積金數位化、智能化建設,實現繳存記錄全國範圍內互信互認,推動轉移接續、異地貸款等業務便捷辦理;同時建立全面完整準確的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資訊共享平台。本次修訂為《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自1999年發布以來的第三次修訂,根據2026年8月10日《國務院關於修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決定》進行。新條例將於9月2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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