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隆控股集團前行政總裁周泓,8月17日在高等法院被陪審團裁定一項欺詐罪成(案件編號:HCCC425/2024),同案的前財務總監朱嘉華則脫罪,當庭釋放。案件涉及兩人涉嫌騙取公司6017萬港元購買名貴鐘錶。
案情指,兩人於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在香港向子公司萬隆興業商貿(香港)有限公司的職員,訛稱須向禧鋒有限公司、昇富(香港)貿易有限公司及冠豪香港有限公司支付貨物結清款項,意圖使該職員開出16張總額6017萬港元的支票。庭上披露,警方調查發現該3間供應商並非從事化妝品生意,而是售賣名錶;首被告曾透過中間人向該3間公司購買11隻名錶,部分價值逾百萬港元,但子公司賬目並無相關存倉紀錄。控方陳詞指,首被告作為集團行政總裁,明知該等交易實為購買名錶,仍利用職權誤導子公司職員簽發支票,屬嚴重違反誠信。
上市公司於2020年2至3月準備年報時,發現子公司賬目異常,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發現子公司曾向該3間供應商購買化妝品並支付貨款,但合約沒有列明貨量和銷售日期。涉案支票由兩名被告共同簽署。法官郭啟安押後求情及判刑至9月14日,期間周泓須還押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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