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法典8月15日施行 法治護航美麗中國建設

生態環境法典8月15日施行 法治護航美麗中國建設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法典》8月15日全國生態日正式施行,標誌中國生態環境保護邁入法典化系統治理新階段。中國官方表示,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指引下,持續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以法治護航美麗中國建設。

習近平總書記早在2013年就曾強調:「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這一重要論斷,為生態文明建設指明方向。

今年是全面推行河長制10周年,全國現有120餘萬名河湖長、130餘萬名林長常態化巡護山水,實現從「沒人管」到「有人管」的轉變。以福建莆田木蘭溪為例,當地升級一體化智能管護平台,探索河湖長、林長聯動機制,推動流域管護從事後處置轉向前置預防。這套治理實踐已寫入法典。此外,官方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當局出台《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及40多項改革方案,制修訂環境保護法、長江保護法等30餘部專項法律,為法典落地奠定基礎。

在執行層面,全國已有415.3萬家固定污染源納入排污許可管理,持證排污單位分批更新電子證照,實現大氣、水、土壤等全要素「一證式」(即一個證照涵蓋所有環保要求)管理。監督懲處方面,兩輪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實現全覆蓋,累計問責近萬人;全國累計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約7萬件,涉及金額約355億元(約386億港元)。官方稱,「十五五」時期是建設美麗中國的關鍵階段,將以法治力量守護綠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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