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名遺產執行人入稟追畫作餘款160萬

林建名遺產執行人入稟追畫作餘款160萬

已故麗新集團主席林百欣長子林建名的遺產執行人,8月17日入稟高等法院,向畫作買家蕭揚追討餘款160萬元及利息、訟費。入稟狀指,買家應以320萬元分四期購回畫作《梅友興會圖》(四聯屏),惟支付首兩期後便再無付款。

原告為林建名的遺產執行人律師周炳朝,被告為蕭揚。根據雙方於2024年6月13日訂立的和解契約,被告須以320萬元分四期回購畫作,分別於2024年9月、2025年3月及9月、2026年3月前各支付80萬元。被告已於2026年7月付清首兩期共160萬元,但經多次催促後,仍未支付餘下兩期款項。

原告於今年7月向被告發信,要求對方於7日內支付餘款160萬元,惟被告未有理會,故入稟追討。翻查司法機構網頁,暫未見排期聆訊日期。案件編號為HCA142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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