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8月17日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資源部、水利部、農業農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工業等污水污染風險防範 保障農業灌溉用水安全的通知》,針對工業園區污水污染等問題部署相關舉措。
《通知》作為《群眾身邊水體保護治理行動方案》的配套制度文件,堅持問題導向、系統治理,針對工業企業及園區、畜禽養殖場空間布局不夠合理,污水排放管控要求不夠完善,農業灌溉用水水質保障機制不夠健全等突出問題,從優化空間布局、加強污水排放管控、強化農業灌溉用水水質保障、加強環境執法與宣傳培訓四方面明確舉措,推動構建跨部門、全周期的風險防控體系。
《通知》明確,在國土空間規劃管控、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等環節,進一步規範農田周邊、喀斯特地貌等風險較高地區,以及排放全鹽量、重金屬、有毒有害污染物等特徵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准入要求,嚴防化工園區轉移帶來的環境風險。
《通知》要求,推進農田周邊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升級改造,開展工業、畜禽養殖涉水問題排查整治,對工業企業排放特徵污染物可能影響下游農業灌溉用水安全的,開展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制修訂,加強排放管控要求。同時加大現場執法力度,重點整治利用溶洞、滲坑、裂隙等非法排放工業廢水、畜禽糞污等行為,加強執法司法聯動和信息共享,堅決打擊污染環境犯罪。
生態環境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通知》的發布實施將有助於進一步補齊工業等污水污染排放管控短板,更好保障農業灌溉用水安全。下一步,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加強跟蹤指導幫扶,推動地方抓好《通知》落實,守牢農業灌溉用水安全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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