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禁毒」微信公眾號消息,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辦理的一宗外籍過境人員利用托運行李走私毒品案中,兩名被告人因走私毒品罪,於8月15日被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和四年,並處罰金,附加驅逐出境。
2025年6月,一架國際航班經停北京首都國際機場,海關工作人員在托運行李風險研判中發現四件行李圖像異常,攔截查獲大量疑似大麻製品,重達70餘公斤,經快速檢測均檢出四氫大麻酚成分。海關緝私部門當日立案,鎖定兩名外籍過境旅客。經查,兩人為牟取非法利益,受人指使前往境外代為運輸大麻,擬經北京中轉運往第三國。
檢察機關審查認為,兩人明知是毒品仍非法攜帶、運輸入境,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涉嫌走私毒品罪。涉案毒品淨重70830.9克,屬走私「其他毒品數量較大」情形。兩名被告人辯稱僅為過境轉機,未對中國境內造成實質危害;檢察機關指出,毒品一旦進入中國關境即構成走私毒品罪既遂,過境、中轉目的不影響罪名成立,中國對毒品犯罪始終「零容忍」。經釋法說理、證據開示,兩名被告人最終如實供述,自願認罪認罰。
檢察官在庭上特別提醒:「過境中轉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員、行李一旦進出中國關境,必須遵守中國法律法規。攜帶毒品入境,無論是否出機場、去向何處,均已構成犯罪。」又指:「近年境外販毒團夥多以高薪為誘餌誘騙人員參與走私,公眾切勿替他人攜帶不明物品入境。」海關監管已實現智能化、信息化、精準化,行李圖像分析、風險預警模型、大數據研判等科技手段能有效識別藏匿、夾帶、偽報等走私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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