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明年起收緊非居住1住宅全租貸款

韓國明年起收緊非居住1住宅全租貸款

韓國金融委員會8月13日公布「穩定不動產市場金融綜合對策」,宣布自明年1月1日起,將全租貸款限制措施擴大至首都圈非居住1住宅者,以遏止投機者利用房地產差價投資而導致過度貸款。

當局認定,若在首都圈持有夫妻合計一戶公寓並出租,且本人及配偶從未實際居住,即屬投機目的。目前首都圈公寓1住宅者的全租貸款規模約為6萬件、9兆3000億韓元(約530億港元)。至於在土地交易許可區域內購入有承租人的房屋等依法負有實際居住義務者,或因租約未滿、房東未返還保證金等不可避免情況,貸款仍可繼續。

政府此前公布的稅制改革方案已決定從明年起加強對非居住1住宅者的綜合不動產稅及轉讓所得稅,如今再收緊貸款,引發外界憂慮。嶺南大學不動產學系教授徐正烈表示:「在不動產供給不足下,若誘導1住宅者實際居住,現有承租人需另尋買賣、全租或月租住宅,恐引發連鎖遷移,最終令買賣及全租、月租價格上漲壓力增大,負擔最重的將是低收入租屋家庭。」建國大學教授劉善鐘亦指:「此舉將加速全租轉月租趨勢,削弱無住宅者透過全租累積購屋資金的階梯功能。」

對於因就學、調職等不得已事由遷移者,金融當局認定只要曾有過一次地址登記紀錄即視為實際居住,與稅制上非居住最長3年可認定為居住期間的標準不一。金融委員會表示:「與其逐一審查眾多非居住事由,僅確認一次居住紀錄,其餘情況全部認定為例外,並非意在強制實際居住。」並強調:「若銀行內部授信審查委員會認定非居住事由不可避免性明確,仍可核貸。」

當局亦決定從明年起調降全體1住宅者的全租貸款保證比率(保證機構代償比例),首都圈由80%降至70%,其他地區由90%降至80%,貸款審查將趨於嚴格。此外,貸款審查時將不再僅參考最近1年收入,而是以2至3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可貸金額。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