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牌港式扒房花園餐廳位於觀塘康寧道的分店,被指自去年11月起拖欠租金及服務費等,其業主於8月13日入稟高等法院,追討合共約207.5萬元的欠款及利息,並要求交吉舖位。
原告慶立有限公司為觀塘康寧道7至9號晨光大廈1、2樓全層業主,於2025年6月與被告花園餐廳有限公司簽訂為期3年的租約,由同年8月起生效,月租19萬元,另需支付每月約1萬元服務費及季度差餉。雙方亦簽訂特許權協議,容許餐廳使用升降機大堂及樓梯,每月費用100元。
被告自2025年11月起拖欠費用,原告於2026年3月及4月兩度去信追討,惟截至4月底仍拖欠逾113萬元。雙方於2026年6月簽訂補充協議,原告同意自2025年12月起將月租減至9.8萬元,條件是被告須於6月18日或之前支付39.2萬元,以及於9月18日或之前支付約55.9萬元,以清還欠款。惟被告未有按時支付首筆款項,再次違約。
原告遂以原月租19萬元計算,指被告拖欠的租金及其他雜費合共約188.8萬元,連同約18.7萬元利息,總額約207.5萬元,要求被告清還並交吉舖位。案件編號為HCA142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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