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定槍械註冊違憲 槍權組織即行動

法官裁定槍械註冊違憲 槍權組織即行動

槍權組織「美國槍主協會」(Gun Owners of America)及聯邦槍械牌照持有人Silencer Shop,在聯邦法官裁定《國家槍械法》部分限制違憲後,8月14日凌晨在得州一間槍店完成兩宗無須聯邦註冊的滅聲器轉讓,標誌著自1934年該法實施以來首次同類合法交易。

美國槍主協會表示,布蘭登·埃雷拉(Brandon Herrera)及得州州眾議員韋斯·維德爾(Wes Virdell)在位於利安德(Leander)的Silencer Shop取得滅聲器。該會聯邦事務總監艾丹·約翰斯頓(Aidan Johnston)說:「這是92年來首次有槍主能夠這樣做。以往這樣做每次可被判最高10年聯邦監禁及25萬美元罰款。這是一項重大聯邦法律,我們從中啃下了一大塊。」

共和黨眾議員安德魯·克萊德(Andrew Clyde)出席見證交易,他形容這是「我國歷史上最偉大的第二修正案勝利」,並稱這是「國家及第二修正案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天」。克萊德表示已獲特朗普政府確認,司法部不會就裁決提出上訴。

這宗訴訟源於2025年共和黨的調和法案(reconciliation package,一種預算協調程序)。最終簽署的《一項大而美麗的法案》(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將滅聲器、短管步槍等武器的製造及轉讓稅由200美元(約1,560港元)降至0美元,2026年1月1日生效。美國槍主協會等組織在法案簽署當日入稟,指控《國家槍械法》的註冊及審批要求違憲,其後有15個州加入訴訟。

聯邦地區法官詹姆斯·韋斯利·亨德里克斯(James Wesley Hendrix)8月5日裁定,國會既然取消相關稅項,為徵稅而設的規管便失去憲法基礎,並永久禁止聯邦官員對原告執行有關要求,但拒絕頒布全國性禁令(nationwide injunction,即僅對涉案原告生效)。亨德里克斯同時表明,「使《國家槍械法》符合憲法的努力必須來自國會,而非本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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