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具供應商認賄賂採購經理1.2萬元 案件押後11月再訊

廚具供應商認賄賂採購經理1.2萬元 案件押後11月再訊

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一名廚具供應商,控告她行賄一名中式食肆採購經理以獲發廚具訂單。被告8月1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11月12日再提訊。

被告賴亞好(56歲)為卓展廚具設備有限公司東主,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將案件押後,以待被告向控方提供協助,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案情透露,福臨門集團2022年12月準備在九龍灣開設分店,其採購經理向卓展廚具發出多張訂單。被告於2022年12月25日,就其中三張總值逾7.8萬元的訂單,向該採購經理提供非法回佣,金額按訂單一成半計算,約1.2萬元,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b)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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