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位平均年齡逾70歲的文峰集團前業務骨幹,因對23年前一筆股權分配存有爭議,7月29日在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狀告包括徐長江、姚海林在內的7名前高管,索償約1.4億元人民幣。
原告代表張強華當庭提出,徐長江等人私自截留部分原屬業務骨幹的股權,要求被告對27名原告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截至2026年7月25日損失約1.4億元,人均賠償金額逾520萬元。被告方代理律師則提出反對意見。
案件源於2003年文峰集團改制時,張強華等67名業務骨幹獲授予20%股權,但多年未分配至個人名下。2013年1月,時任管理層向50名符合條件的骨幹發放持股證明書,惟至2018年8月轉股時,眾人才發現50人僅分得16.1924%股份,剩餘3.8076%股權未獲分配。
過去8年間,相關案件經歷多次審理,矛盾始終未獲根本解決,27位原告中已有3人離世,被告中年齡最高者已近95周歲。
最新庭審中,雙方核心爭議聚焦於原告是否構成重複起訴、訴請是否合法有據,以及被告連帶賠償損失是否合法有據。原告方認為,原經營層的法律主體資格已喪失,7人已全部退出董事會,無權再分配股權。被告方則回應,經營層權力由改制文件確定,文件未設最終期限。案件尚未宣判,被告代理律師8月12日透過短信回覆本報記者稱:「雙方意見已在法庭充分闡述,我方委託人認為無必要在庭外爭執,尊重並執行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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