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韓國教育廣播公司(EBS)理事長劉時春,因涉嫌以法人卡挪用業務推進費而被不拘留起訴,8月12日在議政府地方法院高陽支院一審獲判無罪。劉時春是作家劉時敏的姊姊。
法院指出,雖然業務推進費的使用有不明確之處,且確實令人懷疑是否用於個人用途,但檢方未能提出足以證明此事的充分客觀證據。法院又表示,即使違反了業務推進費使用指引,EBS內部追償問題與業務上背信罪的成立與否是兩回事。法院判示:「檢方提出問題的250餘件業務推進費使用明細中,相當部分未能充分說明」,但「根據EBS非常任理事的業務推進費使用指引,規定可對外廣泛使用」。
劉時春涉嫌在2018年10月至2023年11月約五年間,利用法人卡將相當於1960萬韓元(約11萬港元)的金額用於個人用途。國民權益委員會於2024年3月發布調查結果,指她在肉店、百貨公司、小菜店等處不當使用業務推進費,造成EBS約1700萬韓元(約9.5萬港元)的財產損失,並將案件移送檢方。檢方其後調查了五年間的法人卡使用明細800餘件,其中250餘件認定為業務上背信,於2024年10月不拘留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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