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體原CEO投毒案死刑複覈 曾栽贓第三人

三體原CEO投毒案死刑複覈 曾栽贓第三人

三体宇宙原CEO許某因投毒殺害公司發起人林某並致4人中毒,最高人民法院在《刑事審判參考》選登的《刑事裁定書》披露,許某在死刑覆核期間曾試圖栽贓第三人。裁定書顯示,許某因故意殺人罪、投放危險物質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上海高院二審維持原判。三体宇宙官方聲明稱:「近日,關乎三体宇宙發起人林某的案件塵埃落定,正義終得伸張。」

裁定書顯示,許某1981年生,貴州貴陽人,2020年12月25日被逮捕。許某2018年起在林某實際控制的公司任CEO,因利益分配、公司管理等產生矛盾。2020年,許某在網上查詢多種毒物性質、中毒症狀及致死量,冒用大學醫學部、生物技術公司等名義,購買河豚毒素、α-鵝膏毒肽、氯化甲基汞等毒物,在辦公室及倉庫藏匿、灌裝毒物。

裁定書顯示,許某多次潛入餐廳踩點、拍照,推薦林某服用培菲康,並在藥瓶內投入事先灌裝有毒膠囊。2020年12月16日下午,林某服用後毒發,因河豚毒素、α-鵝膏毒肽致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此外,裁定書顯示,許某因工作競爭與趙某甲、趙某乙產生矛盾,2020年9月至12月多次進入二人辦公室踩點,在飲品中投放氯化甲基汞,致趙某甲、趙某乙、宋某某、張某4人中毒。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許某以投毒方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構成故意殺人罪;投放毒害性物質危害公共安全,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依法數罪並罰。許某犯罪動機卑劣,性質惡劣,後果嚴重,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懲處。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許某在死刑覆核期間曾辯稱將毒物交給林某的生活秘書王某某,但經公安機關全面排查,排除了其他人員的犯罪嫌疑,裁定書明確指出:「除許某的供述之外,沒有在案證據指向王某某參與作案,其辯解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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