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光州一名男性飼主A某2026年8月12日因涉嫌違反《動物保護法》被警方立案調查,他被指於本月初在街頭對出生僅四個月的寵物犬進行長達十五分鐘、七十餘次的毆打。
據報道,事發於本月3日晚間11時許,光州東區山水洞某街道。A某牽著繫有牽繩的幼犬在斑馬線前等候號誌燈時,突然舉手做出威脅動作,隨後粗暴拉扯牽繩並多次重擊幼犬頭部。目擊者B某出言制止:「狗有什麼罪?請不要打了。」A某才暫時停手,但過斑馬線後又繼續毆打。
B某向傳媒表示:「絕對無法認為那是管教的程度。幼犬一直發出嗚咽聲。」又指「(過斑馬線後)毆打持續進行。(A某)處於醉酒狀態,一邊抽菸一邊用同樣的力道重擊狗的頭部。」經確認,僅在事發地點五分鐘內就發生七十餘次虐待行為。
接獲報案趕赴現場的警方展開調查時,A某丟下幼犬逕自離去,由B某將幼犬帶回暫時安置。據悉,A某在警方調查中表示「僅出於教育目的而為之,並非虐待」。經確認,遭隔離的幼犬因A某主張所有權,最終又回到A某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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