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學院公款案再拘2人 財務總監妻及友涉洗黑錢

珠海學院公款案再拘2人 財務總監妻及友涉洗黑錢

香港珠海學院財務總監涉嫌挪用公款案,警方8月12日再拘捕兩名涉案人士,分別是該財務總監的妻子及男友人,兩人涉嫌洗黑錢,案件當日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涉案金額共約4100萬元。

警方經調查後,昨日(8月11日)在紅磡區及沙田區拘捕一名50歲姓何本地男子及一名48歲姓吳本地女子,涉嫌「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據悉,何男是葉男的友人,吳女則是葉男的妻子。

調查顯示,姓葉(49歲)財務總監懷疑於2023年1月至2026年4月期間,將共約4100萬元分多次存入其妻子及何男的私人銀行戶口。葉男已被暫控一項「盜竊」罪;另外兩名被捕男女分別已被暫控各9項及6項「洗黑錢」罪。

案件源於校方於4月29日報案,指發現其銀行帳戶有不明轉賬。警方經調查後,以涉嫌「盜竊」拘捕葉男,他涉嫌盜取學校銀行戶口內約77萬元。案件由屯門警區重案組第二隊繼續跟進。

警方重申,「盜竊」為嚴重罪行。根據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十條,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另外,任何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有關財產屬於犯罪得益而仍協助處理,即屬違法;根據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14年。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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