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8月12日就《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的修訂建議,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涵蓋提高大型維修工程及大額採購決定的出席及投票門檻、完善委任代表文書制度、完善利益申報制度、加強主管當局權力,以及清晰會議程序五大方向。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表示,今次是本屆政府上任以來第二度修訂相關法例,目的是配合大廈管理需求的轉變和公眾期望,鼓勵更多業主親身出席業主大會。她以「授權票」改革為例,建議為每名可持「授權票」的人士設上限,並要求業主和獲授權人簽署,直言希望「業主不必擔心有人手持大量『授權票』決定工程是否進行」。
政府發言人指出,良好的大廈管理是完善地區治理的重要一環,有助改善居住環境、推動社區建設及促進社會和諧。政府於2026年2月在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上提出五大修訂方向,其後向物業管理業界及立法會議員等持份者收集意見,並納入諮詢文件。
麥美娟說,坊間對「授權票」改革有不同意見,有人認為應收緊每人可持「授權票」的數量,甚至限制可獲授權人士的身份;但有物管業界指出,過份收緊或影響業主大會召開。她強調「這並非容易的事」,但期望透過公眾諮詢聽取平衡意見,定出清晰而可操作的方案。
公眾可於2026年9月11日或之前,透過電郵(bm_consultation@had.gov.hk)或郵寄至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31樓民政事務總署第五科提交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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