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收容所136狗無牌 漁護署檢控女子

元朗收容所136狗無牌 漁護署檢控女子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8月12日表示,已根據《狂犬病規例》(第421A章)第20條,向一名涉嫌未領有有效牌照而畜養136頭狗隻的本地女子提出檢控。

漁護署早前接獲市民對位於元朗區一間動物收容所的投訴,隨即前往有關處所進行突擊檢查,行動中發現處所內共有136頭涉嫌未領有有效牌照的狗隻。案件將於9月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狂犬病規例》,所有超過五個月大的狗隻均須領有有效牌照,其後須每隔不超過三年續牌一次。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

漁護署發言人表示:「狗隻畜養人須定期為狗隻接種狂犬病疫苗及領取牌照,這不僅是法定責任,亦是保障動物健康及公眾安全的重要措施。」他續稱,署方會主動於公眾地方抽查狗隻牌照,並對未領有有效牌照的狗隻畜養人提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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