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2026年8月11日起訴的路德會啟聾學校前助理教師游昇浩,8月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三項欺詐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9月15日判刑。
被告游昇浩,32歲,被控在2022年7月底至2023年12月初任職啟聾學校期間,沒有向校方披露他正接受廉署刑事調查及被刑事檢控,致使校方未有暫停其職務,亦未有終止聘任他。
案情透露,被告2022年7月底獲聘為合約助理教師,約1年後轉為常額助理教師。他申請該合約職位前,曾因干犯《防止賄賂條例》相關罪行,於2021年9月被廉署調查及拘捕,其後於2023年11月底被落案起訴,去年2月被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緩刑。
啟聾學校是一所政府資助特殊學校。根據教育局規定,教師應徵職位時須向學校申報是否涉及任何進行中的刑事調查或訴訟,以秉持專業操守及保障學生福祉。
裁判官施祖堯將案件押後至9月15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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