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男生女廁偷拍判感化一年 官稱年輕給機會

中學男生女廁偷拍判感化一年 官稱年輕給機會

18歲中學男生劉俊霆2026年8月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窺淫罪,被判處12個月感化令。裁判官陳慧敏判刑時指,念被告初犯、認罪及年輕,決定「俾一次機會」接納感化報告建議,強調若違反感化令會判處監禁。

被告劉俊霆(18歲,學生)被控於2026年1月22日,在香港新界大嶼山東涌靈糧堂怡文中學6樓近608室的女廁內,拍攝女子X。辯方透露,感化報告對被告評價正面,感化官認為被告基於學業壓力及青少年對性的好奇,不懂如何處理,在一時衝動下犯案。

案件編號為WKCC3531/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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