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網安局8月11日發布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10起典型案例,案件涉及遼寧、甘肅、安徽、四川、廣東、山西、陝西、上海、江蘇、浙江等地,多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移送起訴或提起公訴。
通報的案例涵蓋多種犯罪手法,包括以「高薪兼職註冊營業執照」為名實施身份盜用、收購實名網絡帳號轉賣境外詐騙團夥、利用黑客技術搭建「社工庫」(社會工程學資料庫)非法販賣信息、對電商訂單進行「解密」倒賣、爬取房產中介經紀人信息、教培及醫療行業「內鬼」竊取學生數據、裝修行業買賣個人信息、以共享充電寶為誘餌操控網絡評價、非法獲取開房記錄及行蹤軌跡等高敏感隱私信息,以及「私家偵探」線下跟蹤與線上查檔等。
其中,上海公安網安部門偵破的案件中,犯罪團夥成立共享充電設備公司,以免費投放充電寶為條件,要求旅館提供住客姓名、入住時間等信息,並操控網絡平台評價,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100餘萬條,涉案金額1100餘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3條之一,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公安部提醒,廣大群眾應妥善保管個人信息,發現洩露線索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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