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州警察廳廣域犯罪搜查隊8月10日宣布,偵破利用107個人頭帳戶洗錢逾5000億韓元非法賭博收益的兩個犯罪組織,並將總負責人及管理負責人等19人移送檢方。
警方表示,該等組織涉嫌自去年7月起約一年期間,受非法賭博網站經營者委託,利用人頭帳戶收取5062億韓元犯罪收益,再透過多個帳戶反覆轉帳或提領現金方式洗錢。其中以大邱為據點的組織利用62個帳戶洗錢4828億韓元,釜山據點組織則利用45個帳戶洗錢234億韓元。19人中12人遭羈押移送,7人則以不羈押狀態移送。
調查顯示,組織以總負責人為核心,分工負責帳戶招募與管理、入帳確認、資金轉帳及現金提領等角色,成員分散於首爾、大田、大邱、釜山等地,僅以Telegram暱稱聯絡,以細胞型組織形態運作;若帳戶遭暫停付款或偵測到異常交易,即更換新的人頭帳戶。警方另將收取報酬而交付帳戶及金融卡的160名帳戶名義提供者,依違反電子金融交易法等罪名移送。
警方去年底獲取情資後,花費約8個月分析約300個金融帳戶及交易明細、Telegram對話及閉路電視畫面,並在全國執行20次搜索扣押,查扣現金2億4300萬韓元(約港幣140萬元)、高價手錶2只及高級服飾等,並對總負責人等8人的財產約25億9500萬韓元(約港幣1500萬元)進行起訴前追徵保全(即凍結疑犯財產,以備日後沒收)。警方表示將持續追查相關聯的非法賭博網站經營組織及其他洗錢組織,並追繳借名財產等犯罪收益。
光州警察廳一名調查人員呼籲:「將帳戶或金融卡交付他人,可能被用作犯罪資金的管道,絕對不得轉讓或出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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