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警收賄洩偵查資訊 判囚2年罰3000萬韓元

韓警收賄洩偵查資訊 判囚2年罰3000萬韓元

首爾南部地方法院8月10日對涉嫌收受賄賂、提供賄賂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的前任警察李某(55歲)判處有期徒刑2年、罰金3000萬韓元,並追繳犯罪所得2555萬韓元。

李某涉嫌自2022年2月至2024年12月期間,自仲介趙某(63歲)處收受共計2400萬韓元金錢及價值155萬韓元招待,並將與商人A某相關案件的偵查進度及案件關係人個人資訊洩漏予趙某。趙某以「將對承辦偵查人員施加影響力」為由,自A某處收受約4億5700萬韓元,並將其中一部分轉交李某。據了解,A某為籌措資金,亦曾挪用其經營法人資金約3億6900萬韓元。

據悉,李某在首爾地區刑事、偵查部門任職逾10年,案發時仍在首爾某警察署刑事科任職,偵查啟動後即遭免職。

法院表示:「身處要求公正性與廉潔性職位之警察公務員,收受金錢並接受招待,本案犯罪情節重大。」並指出:「考量其收受賄賂之期間與金額,其可非難性極高。」法院說明,量刑時已考量李某坦承犯行、無刑事處罰前科之初犯身分,以及有受扶養家屬等因素。

共犯趙某及A某的下一場庭審將於8月26日進行。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