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一名監獄管理員因向黑幫出身的受刑人收受約7000萬韓元賄款,並充當「私人跑腿」轉交辣雞炒麵醬料、漢堡等物品,8月7日被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7年。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35部上月24日裁定,任職於首爾看守所的鄭某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中受賄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7年、罰金1億5000萬韓元(約87萬港元),並追繳約7000萬韓元(約40萬港元)。案情指,鄭某於2021年10月至去年5月期間,利用保安搜查漏洞,將食物、衣物等物品偷偷帶入看守所,轉交因涉暴力罪而被羈押的受刑人南某;其手法是由南某向會面律師提出所需物品,律師再轉達友人,友人其後在鄭某家附近咖啡廳交付物品。鄭某亦曾應南某請求,竊取其他受刑人的個人資料並轉交,並收受酒店住宿費等賄款。
法院在判決書中批評鄭某:「積極索求賄絡,並作為賄絡的代價,將受刑人要求的食物、衣物等帶入,完全背棄了矯正公務員應有的最低守法意識」,又指事件「嚴重損害了社會對刑事司法制度整體公正性與廉潔性的信賴」。
涉案受刑人南某因有多項刑事處罰前科且處於累犯期間,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協助轉交賄款的辯護律師及友人亦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及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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