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不動產稅制改革引爭議 國民立法意見逾2000件

韓國不動產稅制改革引爭議 國民立法意見逾2000件

韓國政府發表以加重超高價、非居住1住宅稅負為核心的不動產稅制改革案後,國民立法意見接連湧入。據法務部國民參與立法中心8月9日統計,財政經濟部於4日立法預告的《綜合不動產稅法修正案》已收到2237件立法意見,包含將長期「持有」特別扣除轉換為長期「居住」所得扣除的所得稅法部分修正法律案,也提出了1457件意見。

主要立法意見之一是請求認定不得已未能實際居住的情況。政府宣布,若1住宅所有權人因就學、工作變動、疾病等不得已事由,從已居住1年以上的住宅遷往其他城市居住,其非居住期間將認定為居住期間,此類例外最長可認定3年。對此,有意見提出,因育兒等照顧家人而居住他處時,也應認定例外。副總理兼財政經濟部長官具潤哲7日出演MBC廣播時表示:「若有『此屬不可避免』的部分,將站在國民立場進行考量。」但對於例外認定期間,他表示:「基本上若放得太寬,可能會有人藉此產生其他層面的想法(可能出現鑽漏洞行為)。」

政府另宣布,因重建、再開發取得的新建住宅,僅認定因整建事業所生公告地價漲幅的一半為居住期間。對此,也有意見提出,因改建工程而長期搬遷的情況,也應比照重建、再開發,部分認定居住期間。另有意見要求提高夫妻共同名義1住宅所有權人的綜合不動產稅(持有物業時徵收的稅項)基本扣除額。政府宣布將綜合不動產稅基本扣除額從公告價格12億韓元(約700萬港元)提高至14億韓元(約820萬港元),但夫妻共同名義的基本扣除維持各9億韓元(約530萬港元)。

政府計畫在檢討國民立法意見、反映應納入內容後,確定最終稅制改革案。之後將於下月1日經國務會議,提交定期國會。內容可能在國會審議過程中修改,最終以國會通過的法律為準施行。政府稅制改革案的立法預告將進行至20日,隨後經27日次官會議、9月1日國務會議,將於9月3日前提交定期國會。

另一方面,金融當局為配合總統「果敢住宅供給」的指示,正檢討多項不動產金融支援措施,包括擴大不動產專案融資(PF)的公營保證、變更搬遷資金貸款的住宅擔保貸款比率(LTV)基準等,以紓解供給者金融緊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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