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悅特別活動費公開訴訟 大法院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尹錫悅特別活動費公開訴訟 大法院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韓國大法院8月7日就市民團體要求公開前總統尹錫悅特別活動費明細一案,裁定原告敗訴,撤銷二審部分勝訴判決,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

大法院第三部指出,尹錫悅因「12·3緊急戒嚴」遭彈劾罷免後,相關資訊已移轉至總統檔案館,總統秘書室未持有該等資訊的可能性充分存在,繼續訴訟已無實益。

韓國納稅者聯盟於2023年要求公開尹錫悅2022年5月13日在首爾江南韓餐廳被指支出450萬韓元(約2.5萬港元)的晚餐費用,以及同年6月12日與金建希觀賞電影《嬰兒轉運站》的費用,另包括總統室特別活動費(總統辦公室機密開支)明細,遭總統室拒絕後興訟。

大法院表示:「資訊公開制度是將公共機構持有、管理的資訊按原狀公開的制度,若公開請求者請求公開的資訊並非公共機構所持有、管理,則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對該資訊的拒絕公開處分,並無請求撤銷的法律上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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