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8月7日以二比一裁定,維持暫停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在白宮興建造價四億美元(折合約31億港元)舞廳的禁令,為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鋪路。
上訴法院法官帕特里夏·米利特(Patricia Millett)及布拉德利·加西亞(Bradley Garcia)在判詞中指出,總統對白宮這座「人民之家」並無憲法賦予的管轄權,該建築是為現任及歷任總統和美國人民而設計及維護。法官形容,特朗普政府去年未經國會批准便拆毀有百年歷史的白宮東翼,是「美國歷史上前所未見」之舉,又指繼續興建將對古蹟造成「永久且不可逆轉的傷害」。另一名法官內奧米·拉奧(Neomi Rao)則提出異議。
國家古蹟保護信託基金(National Trust for Historic Preservation)早前入稟控告政府,指行政部門擅自拆毀東翼展開工程。聯邦法官此前兩度阻止舞廳的地面以上建築工程,但容許地下工程繼續。上訴法院的最新裁決維持上述禁令,並延後14天執行,以便特朗普政府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特朗普曾表示,新舞廳是為了「容納大型派對及國事訪問的賓客」,並稱其「對國家安全至關重要」。今年4月白宮記者協會晚宴發生暗殺企圖後,他更堅持需要該空間。白宮暫時未回應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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