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流域十四項高耗水行業強制用水定額標準實施

黃河流域十四項高耗水行業強制用水定額標準實施

黃河流域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迎來重要里程碑。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與水利部聯合制定的十四項黃河流域工業服務業用水定額強制性國家標準,已於今年八月一日起正式實施。這是內地首次針對黃河流域制定高耗水行業用水定額的強制性國家標準,為區內水資源管理立下了新的標尺。

這批標準涵蓋範圍廣泛,包括鋼鐵、石油煉製、煤製甲醇、硫酸、燒鹼、純鹼、合成氨、尿素、氧化鋁、電解鋁、洗車場所、洗浴場所、高校及室外人工滑雪場共十四個行業。繼去年已發布實施的火力發電、選煤、煤製烯烴、水泥、賓館、游泳場館六項標準後,黃河流域高耗水行業的用水管理體系進一步完善。標準明確了相關行業強制性用水定額的計算方法、指標值和管理要求,為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即用水單位須經批准方可取水的管理機制)、計劃用水管理及水資源論證(即對建設項目用水合理性進行的評估)、節水評價提供了重要的技術依據。

事實上,這項政策的醞釀已歷時數年。早在二〇二四年,水利部已聯合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關於在黃河流域實行強制性用水定額管理的意見》,明確在二十個高耗水工業和服務業實行強制性用水定額管理。近年來,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和沿黃河各省區亦積極落實,明確了實施強制性用水定額的縣級行政區範圍和用水單位執行名錄,並出台相關管理制度實施辦法,強化用水單位的主體責任,加大監管力度。

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持續加大對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管力度,確保各項用水定額要求落到實處。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