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調景嶺站偷拍裙底 認罪準保釋候懲

會計師調景嶺站偷拍裙底 認罪準保釋候懲

41歲會計師梁志強2026年8月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件押後至8月25日判刑,期間獲准保釋候懲。

案情指,被告於2025年5月9日在調景嶺港鐵站往2號月台的電梯上,用手機偷拍身穿校服裙的17歲女子X的裙底。事主發現後質問被告「你想做乜?」,被告回應「唔好意思」後離開,事主隨後報案。

警方憑閉路電視片段識別被告,於5月20日將他拘捕。被告警誡下承認因一時衝動犯案,警方搜查其手機並無發現涉案照片。

裁判官劉淑嫻將案件押後至8月25日,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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