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加薪引入拉Curve制 警察評議會批邏輯矛盾憂惡性競爭

公務員加薪引入拉Curve制 警察評議會批邏輯矛盾憂惡性競爭

公務員事務局早前公布「公務員評核制度優化計劃(第一期)」,將於今年10月起實施,引入「拉Curve」評核機制,要求各級評核人如實評核員工工作表現。當局指表現最差的5%至10%公務員將停發增薪點半年,改善未達標者將再延期發放半年。警察評議會對新制表示憂慮,批評「拉curve」增薪可能釀成惡性競爭,質疑機制存在邏輯矛盾。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昨日(5日)在社交專頁詳細解釋優化計劃,強調「指導性評級分布」並非硬性要求部門或職系必須評核5%人員為第四、五或六級。她指出若個別職系的整體工作表現評級分布有例外情況,當局會要求部門或職系首長提出解釋和理據。楊何蓓茵又說,將於本月中出席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全面解說優化計劃的理念和重點。

根據局方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嚴格要求工作表現被評為第四級或以下的人員,或經正式紀律行動受紀律處分者,在下一個增薪日期被暫停6個月,之後再按其工作和紀律表現檢視。評核人員若未如實評核員工表現,其本身工作表現評核亦會受影響——評核報告中「員工管理」一項不給予良好評級,嚴重者甚至可被質疑判斷力。

局方強調,各部門或職系首長可因應獨特情況,在「指導性評級分布」百分比的±5%緩衝範圍內彈性調整指引。若職系不符上下限,須有「充分理據」支持。第一期計劃完成兩個評核周期後將檢討成效,再決定未來路向。對於未有參與第一期的職系,當局鼓勵參考「指導性評級分布」,避免寬鬆評級。

過去多年社會有意見認為政府對公務員評核過於寬鬆,變相不少人自動「跳point」。現時評核制度分為六級,被評為第四級或以下的公務員及已達頂薪點者不獲增薪點。勞工界及公務員團體對新制反應強烈,憂慮會衍生「馬房文化」。勞工界立法會議員林偉江亦關注「如實評核」的執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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