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團體「大韓民國股東運動本部」告發三星電子與SK海力士經營團隊涉嫌背信一案,2026年8月5日已分配至京畿南部警察廳偵辦。
該團體依《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以背信嫌疑,告發三星電子副會長全永鉉、社長盧泰文及SK海力士社長郭魯正。團體上月22日向警察廳國家搜查本部提交告發狀,指控兩家公司經營團隊未充分審查有關績效獎金發放的勞資協議,致使公司受有財產損害。
團體主張績效獎金發放標準非僅憑勞資團體協商即可決定,應經股東大會決議。三星電子勞資雙方決定維持既有超額利潤績效獎金(與公司超額利潤掛鉤的獎金),並新設半導體部門特別經營績效獎金,以事業績效的10.5%作為財源且不設給付率上限;SK海力士則協議將每年營業利益的10%作為超額利潤分配金(Profit Sharing,簡稱PS)財源,適用10年。股東團體代表指出:「這並非單純的勞資協商,而是涉及股東權益的重大決策。」
京畿南部警察廳反貪腐暨經濟犯罪搜查隊表示,近日已分配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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