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對進口打印複印設備啟動國家安全調查

商務部對進口打印複印設備啟動國家安全調查

中國商務部2026年8月5日在北京宣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對裝有外國系統軟件的進口打印、複印辦公設備發起對外貿易國家安全調查。這是中國首例對外貿易國家安全調查。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表示:「初步信息顯示,裝有外國系統軟件的進口打印複印辦公設備,可能影響對外貿易中的國家安全利益,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情形。」調查事項涵蓋進口情況、對國家安全利益的影響、國內需求、對國內產業的衝擊、國內產業的應對能力,以及相關外國政府政策等。

本次調查對象為裝有外國驅動軟件和嵌入式軟件的進口打印、複印辦公設備。國家安全調查(即為維護國家安全而對對外貿易活動進行的審查)可採取書面問卷、召開聽證會、實地調查等方式進行。調查應在立案公告之日起12個月內結束,特殊情況下可延長。

商務部指出,調查機關將依法開展調查,充分保障各利害關係方權益,根據調查結果客觀公正作出裁決,堅決維護國內產業合法權益和國家安全利益。本次調查應在立案決定公告之日起12個月內結束,特殊情況下可延長。各利害關係方可於公告發布之日起20日內,向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提交書面意見及相關證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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