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推帶薪休假新政 領導幹部帶頭休假

河南推帶薪休假新政 領導幹部帶頭休假

河南省六部門2026年8月5日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推動落實職工帶薪錯峰休假的通知》,要求單位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領導幹部帶頭休假,推動全員應休盡休、休滿休足。

通知明確,凡連續工作滿12個月的職工,不分編制、合同、勞務派遣或臨時用工,均平等享受帶薪年休假。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滿10年不滿20年的10天;滿20年及以上的15天。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婚產假、育兒假、陪護假等不計入年休假天數。

機關事業單位應簡化休假審批流程,推行個人申請、單位備案機制;企業應優化審批流程,杜絕層層加碼、變相限制。確因客觀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須徵得職工本人同意,並按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通知提出時間錯峰、人群錯峰、崗位錯峰等安排。時間錯峰方面,引導職工將帶薪年假與周末、小長假等銜接,形成3至7天彈性長假;人群錯峰方面,優先保障孕期、哺乳期、照料失能或重病老人及未成年子女職工的休假權益;崗位錯峰方面,政務大廳、12345熱線等崗位實行季度輪休,生產製造企業結合淡旺季安排一線職工休假。

監督方面,對落實不力、紙面休假、弄虛作假的機關事業單位,將約談通報、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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