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案11人申終極上訴 上訴庭下周一頒決定

35顛覆案11人申終極上訴 上訴庭下周一頒決定

「35+串謀顛覆政權」案其中11名被告,就定罪上訴被駁回後,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上訴庭將於下周一(10日)上午10時公布相關決定,預計需時5分鐘,與訟代表毋須出席。

上訴庭今年2月23日駁回12名被告的上訴,維持原判。上訴庭當時根據「522說明」及「528決定」詮釋顛覆罪,強調一眾定罪被告意圖顛覆香港「憲制秩序」,又指否決預算案屬「大殺傷力憲制武器」。上訴庭在判詞中直言:「否決預算案屬『大殺傷力憲制武器』,足以癱瘓政府運作。」

案件源於2020年,47人協議在立法會取得過半數議席後,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其中45人前年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

今次申請終極上訴的11人包括林卓廷、梁國雄、黃碧雲、陳志全、鄒家成、楊雪盈、余慧明、何桂藍、吳政亨、鄭達鴻及何啟明。他們已同時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但暫未有排期聆訊。認罪被告黃子悅則放棄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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