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國土交通部於2026年8月4日在國務會議上通過《汽車損害賠償保障法施行令》修正案,規定因交通事故導致扭傷或挫傷的輕傷患者,若需要治療超過8週,必須經由專業醫療人員審查。此舉旨在篩除濫用長期治療以騙取保險金的所謂「賴賠患者」。
國土交通部移動車輛局長朴準亨表示:「此次施行令修正旨在減輕民眾的汽車保險費負擔,並建立合理的賠償文化。」他補充說明:「將有效篩除賴賠患者,同時盡最大努力避免因制度改善造成民眾不便。」
該修正案將於2026年9月10日起正式實施。審查對象僅限於交通事故輕傷患者中的扭傷及挫傷患者;孕婦及未滿7歲的嬰幼兒則無須審查,可持續接受治療。審查流程規定,患者提交診斷書等文件後,保險公司將向汽車損害賠償振興院請求審查,審查結果將通知當事人;若對結果有異議,可向政府委員會申請再次審議。
國土交通部預期,此次制度改善可減少因過度醫療導致的不必要保險金支出,減輕投保人負擔,並可能在審查過程中發現既有治療未察覺的疾病。數據顯示,韓國交通事故輕傷患者人數從2019年的155萬4000人降至2024年的148萬8000人,但同期治療費用卻從1兆韓元增至1兆4100億韓元。為減輕民眾負擔,審查文件發給費用及審查完成前的治療費用將由保險公司負擔。當局亦計劃建置快速電腦審查系統,並委任200餘名資深醫師擔任審查委員,實施後將每季檢討審查結果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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