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el香港分公司四名時任及前任倉務職員,2017年初串謀偷竊724件市值約1900萬元的過季銀包及手袋,8月3日在高等法院分別被判監4年至7年。
案情指,Chanel每隔約半年會銷毀1至2萬件舊款貨品以維持品牌稀缺性。4名被告2017年2月2日將33箱本應已銷毀的貨品運走時,被職員揭發並報警起回全部贓物。
法官游德康判刑時指,涉案貨物屬準備銷毀的過季產品,『以零售價為判刑基礎會對被告不公』,故改以生產成本價約824萬元計算。法官認為時任貨倉部主管吳耀倫是案中主腦,判囚7年;認罪的兩名倉務員何東山及何子賢各判囚4年,其中何子賢另承認一項串謀偷竊及一項處理贓物罪,刑期同期執行;負責租用貨車及倉庫的前倉務員張家偉判囚5年3個月。
法官考慮到案件延誤近10年,給予各被告減刑6至9個月。涉案貨物已全數遭銷毀,Chanel沒有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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