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光山警察署張允基事件的一名前刑事科長,因涉嫌濫用職權妨礙權利行使,其拘留令近日被重新申請,法院將於後天進行第二次拘留審查。
律師林珠惠分析,首次拘留聲請被駁回,是由於嫌疑內容不夠具體,證據不足。她說:「恐怕是具體物證和陳述不足,影響了駁回決定。」調查組其後傳喚逾二十名參考人或嫌疑人補充蒐證,相信已強化證據,顯示調查方對這次聲請有一定信心。
報道又指,警方在調查過程中,扣押搜索令曾兩度被退件,包括未特定信用卡明細而被質疑「這不是已知資訊嗎」,另在移送檢察機關時誤將刑法第250條一般殺人罪寫成與鴉片罪行有關的第205條,程序受到質疑。
檢方日前在張允基審判中提出185項追加證據,包括他「想綁架女高中生」的訊息等,以證明其扭曲性認知及犯罪目的;律師認為這些屬情況證據(即間接證據),連同預先購買束帶及車門開啟紀錄,足以顯示案件屬有計劃犯罪。
警方亦以張允基事件為契機,對警察家屬案件展開全面調查,共確認117件,其中涉及有現職警官父親丟棄涉偷拍兒子的手機,律師認為應藉此建立調查親屬及熟人案件的明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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