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聯合印發《黃巖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四部門聯合印發《黃巖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自然資源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中國海警局、海南省人民政府2026年8月1日聯合印發《黃岩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管理辦法》共十六條,重點就管理機制、管護措施、法律責任等作出規定。根據《管理辦法》,自然資源部負責組織保護區勘界、規劃審查等管理基礎工作;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負責保護區的監督管理及規劃審批;自然資源部南海局承擔管理機構職責,具體負責日常保護管理與生態修復。四部門將建立協同機制,協調解決重大問題。

黃岩島位於中沙群島,擁有獨特的珊瑚礁生態系統,分布有玳瑁、綠海龜、番紅硨磲等大量珍稀瀕危生物。2025年9月,國務院批覆同意新建該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規定保護區實行嚴格保護,未經批准禁止捕撈、採礦和採挖珊瑚、珊瑚礁、硨磲等活動。違反規定的行為將依法追究責任。

《管理辦法》的出台是落實國務院批覆要求的重要舉措,對維護黃岩島自然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具有重要意義。相關部門將指導管理機構認真落實,建立健全常態化預警監測機制,持續開展生態保護修復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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