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壩州馬爾康市「11·11」紅旗大橋垮塌災害發生後,相關責任追究對外公佈。根據「廉潔四川」消息,四川省紀委監委機關等單位已對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七名涉案人員立案偵查,並對履職不力的二十八名公職人員嚴肅追責問責。
經調查,中國電建集團成都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原交通分院院長聶大豐等七人,因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涉及工程質量導致重大事故的刑事罪行)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其中四人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對大橋建設過程中存在失職失責等問題的相關單位及部門,共二十八名公職人員受到不同處分,包括鐵能電力公司原總經理、雙江口公司原董事長唐明留留黨察看一年、原黨委書記李志強黨內嚴重警告等;另有4家公司及6個單位被責令作書面檢查。另十名相關責任人受到誡勉、責令檢查等處理。
災害發生後,四川省委、省政府深刻汲取教訓,部署對全省道路、水庫、電站、建設工地等重點領域開展系統性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壓實主體責任,健全風險防範化解機制,並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全面審視工程建設質量與合規性,旨在筑牢重大工程安全防線,堅決防範類似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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