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務處由2026年7月29日至31日執行遣送行動,先後將33名曾在香港提出免遣返聲請但不獲確立的逾期逗留人士遣返原居地。該批人士均為前外籍家庭傭工,部分曾因干犯刑事罪行被判監及服刑至刑滿出獄。
入境處非常關注免遣返聲請機制被濫用的問題,並注意到不少聲請人為前外籍家庭傭工。處方表示一直並會繼續積極與相關駐港總領事館合作,加強對新來港外傭的宣傳和教育,讓他們明白不應濫用免遣返聲請機制。
根據自2022年12月7日起生效的更新遣送政策,入境處一般可在聲請人的司法覆核個案被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拒絕後,執行相關遣送行動,以提高遣送效率及力度。
入境處指,會繼續研究可行方案以加快遣返免遣返聲請不獲確立者,並與聲請人主要來源國的政府、航空公司及其他政府部門保持密切聯繫,優化遣返路線及行動流程,將有關人士盡快遣離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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