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82歲本地女旅客先後兩次在羅湖管制站攜帶未完稅香煙入境香港被截查,2026年7月31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共十星期及罰款二千元。
海關人員於本月5日在羅湖管制站截查該名女子,在其行李內檢獲1600支未完稅香煙,她隨即被捕並被落案起訴及保釋候審。
該名女子其後於本月24日再次經羅湖管制站入境時,關員在其行李內再檢獲1581支未完稅香煙,她隨即再次被捕並被落案起訴。兩次合共檢獲3181支未完稅香煙,估計總市值共約1萬3千元,總應課稅值約10500元。
海關歡迎法院判決,指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均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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