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修訂飲用泉水規範 室內儲存限保質期

韓修訂飲用泉水規範 室內儲存限保質期

韓國氣候能源環境部於2026年7月30日宣布,修訂《飲用泉水等標準、規格及標示標準告示》與《飲用水相關營業場所指導檢查規定》,自31日起實施。新規明確要求飲用泉水必須在室內存放,避免陽光直射,並將保質期上限限制為兩年。

過去僅有「冷藏陰暗處衛生保管」的籠統原則,現在具體規定須在室內、遠離窗邊存放,窗戶須安裝遮光裝置;若不得已需室外存放,則必須覆蓋遮光布。此舉反映對塑料容器在陽光照射下可能溶出有害物質的擔憂。新規也禁止將飲用泉水與有害物質一同保存或流通。

此外,針對聚碳酸酯(PC)材質的10公升以上大容量飲用泉水容器,新規限制其使用年限最長為10年,且需在容器底部標示製造日期以利查核。即使未滿10年,若出現異味、外觀損壞或異物混入,須立即廢棄。保質期方面,原則上出廠後6個月內,但若科學證明品質無變化,可延長至最多2年。

新規同時將飲用泉水抽檢次數提高至每年至少4次(含夏季),並將大容量產品納入檢查範圍。若水質或原水超標,地方政府須每季至少進行一次指導檢查。為給予小型業者準備時間,室內儲存規定設有2年緩衝期,容器底部標示則於1年後實施。

這次修法被視為韓國強化飲用水安全管理的重要一步。未來消費者在挑選飲用泉水時,將能獲得更透明、更嚴格的品質保障,也有助於減少塑料容器長期使用或高溫曝曬所帶來的健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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