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酒駕被檢舉 七旬翁報復縱火判囚兩年

不滿酒駕被檢舉 七旬翁報復縱火判囚兩年

韓國水原地方法院2026年7月29日判處一名70多歲男子有期徒刑2年,因其不滿鄰居舉報其酒駕而對鄰居機車縱火報復。

被告A某涉嫌於去年11月4日凌晨3時8分許,在京畿道水原市一棟多戶住宅前,向被害人B某停放的機車潑灑汽油並點火。火勢燒毀B某機車及附近另外兩輛機車,並蔓延至住宅外牆及空調室外機,造成約6000萬韓元財物損失。被告當時血液酒精濃度達0.112%,騎乘機車逃逸2公里。審判中被告辯稱僅對B某機車點火,未預料火勢蔓延;但法院指出,被告眼見火勢迅速蔓延卻未報警即逃逸,至少可認定對現住建築物放火具有未必故意。

調查顯示,A某在案發前約一個月因酒駕被B某報警而遭罰款,因而懷恨犯案。其過去曾多次因酒駕及報復性暴力被判處實刑,有同類前科。

法院表示,被告出於報復目的縱火並在酒醉狀態下逃逸,罪質極為惡劣;但考量無人傷亡、被告因腦梗塞後認知功能下降對犯行產生一定影響等情節,判處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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