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民主黨2026年7月29日在國會運營委員會主導通過《國會法》修正案,將快速通道案件審查期限從現行最長330天縮短至90天。國民力量黨反對該法案,未參與表決並退場。
國民力量黨院內運營首席副代表金承洙批評此舉是「立法暴行」,指出快速通道本為透過對話與妥協讓少數意見得以提出而設,縮短期限只會使法案審議變得草率。民主黨院內運營首席副代表千俊鎬則稱,現行快速通道用時比一般法案還長,有必要提高效用及現實化。
現行制度下,快速通道案件在常任委員會最長審查180天、法制司法委員會90天、全體會議60天,合共最長330天。修正案改為常任委員會60天、法制司法委員會30天,並取消全體會議等待期,法案經法制司法委員會後即提交首次全體會議。
在野黨憂慮縮短審查期限會削弱少數黨制衡能力,令快速通道變質為多數黨迅速通過法案的工具。該修正案預計於30日提交國會全體會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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