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調整能源資源行業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

兩部門調整能源資源行業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

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7月28日發布公告,宣布調整部分能源資源行業企業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對此前享受減免優惠的土地設置過渡期,並明確特定用途用地繼續免稅。

根據公告,對按《國家稅務局關於電力行業徵免土地使用稅問題的規定》等文件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土地,自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按應納稅額減半徵收;自2027年9月1日起全額徵收,原文件同步廢止。同時,石油天然氣、水電站、核電站、火電廠、供電企業、煤炭及礦山企業等八類特定用途用地(如消防防洪設施、鐵路專用線、輸電線路等)繼續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該批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已實施近40年,近年來土地利用效率偏低、影響稅收公平等負面效應日益突出。政策調整旨在促進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生態修復。

專家認為,此次調整有利於營造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支持全國統一市場建設。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