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攀登禁區山房山 登山客罰款500萬韓元

擅自攀登禁區山房山 登山客罰款500萬韓元

一名登山客28日被韓國濟州地方法院判處罰金500萬韓元(約合港幣2.8萬元),因其擅自進入國家指定文化財山房山的公開限制區域。

該名被稱為A某的登山客被控於2023年6月11日上午5時36分,未經許可從濟州西歸浦市安德面的山房山攀登至山頂。法院檢視調查紀錄及登山相關網站貼文後,認定其有罪。

山房山是國家指定文化財(國家指定文化財產)名勝第77號,為防止毀損,被指定為公開限制區域至2031年12月31日。一般遊客僅限從售票處至山腰的山房窟寺等指定區域參觀,其他區域禁止出入。

A某不服一審判決,已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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