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錫悅違反選舉法一審判囚1年半緩刑3年

尹錫悅違反選舉法一審判囚1年半緩刑3年

韓國前總統尹錫悅因在2022年大選候選人期間公佈虛假事實,違反《公職選舉法》(韓國規範選舉活動的專門法律),2026年7月27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法院認定其有關未向尹祐鎮前署長介紹律師,以及從未與金建希見過建真法師全成培的發言均屬虛假。

判決指,尹錫悅身為有力大選候選人,其虛假發言侵害選民正確決策。法院指出,介紹律師的概念不限於正式委任階段,提供諮詢亦屬介紹;而尹前總統透過金建希認識全成培並維持逾10年關係,故意陳述不實。

若刑期確定,根據《公職選舉法》,國民力量黨須返還大選時獲得的397億韓元(約2.26億港元)選舉費用補貼。該黨資產多為不動產,現金儲備僅約115億韓元(約6,560萬港元),一名黨事務處人士直言:「除了賣掉汝矣島黨部,別無他法。」

留言